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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血管瘤的資料,在網路上真的很少,這是幾篇當中,寫的算是很詳細的,大部份的治療方式都以等待、或是自動消失的消極方式進行,認識一下所謂的「血管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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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筆作者/ 書田診所皮膚科暨醫學美容中心  主治醫師  蔡長祐

資料來源/尹書田醫療財團法人書田泌尿科眼科診所 © 2010

網站來源/http://www.shutien.org.tw/dr_doc_detail.aspx?bookid=968

在出生嬰兒的皮膚上,若出現了紅色印記,有人說它是「床母」留下的記號,也有人說那是「紅色胎記」,在醫學上稱為「血管瘤」或「血管畸形」。一般而言,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血管性胎記,專業的皮膚科或整形外科醫師都可以經由理學檢查及病史問診正確診斷出來,僅有少數病例須藉助放射線影像(如核磁共振、電腦斷層)或組織病理切片的結果來提供進一步的治療憑據。至於發生的原因,如同其他先天性異常疾病,並不太清楚,可能是胚胎期發育不正常的結果。

目前較為科學的分類法,乃是一九八二年由Mulliken和Glowaki兩位學者,依據病變處血管內皮細胞的生長特性所做的生物學上的分類。簡單來說,「血管瘤」是指內皮細胞會快速增生變大的血管腫瘤,但隨著年齡成長細胞亦會消褪變小,屬「動態」性的變化,有增生期及消褪期;臨床上最常見的即「草莓樣血管瘤」。至於「血管畸形」,則是「靜態」性的,其內皮細胞的型態與代謝正常,不會有變大再縮小的情形,因此並沒有增生期及消褪期,不過外觀上會隨著人長大而面積變大。血管畸形依據其內含成份可再分為微血管(即葡萄酒色斑)、靜脈、動脈及淋巴管等不同類型的血管畸形,彼此又可以排列組合及合併存在。底下分別就較為常見的草莓樣血管瘤和葡萄酒色斑做一介紹。

草莓樣血管瘤(strawberry hemangioma):是最常見的新生兒血管瘤,發生率約1~2.6%。約30%的血管瘤在出生時即可見,其餘的70%則在出生後一至四週陸續出現。血管瘤在女嬰發生率較高,約是男嬰三~五倍之多,白種人也比東方人發生率為高。此外,低體重兒及早產兒也有約10~26% 的高發生率。臨床上可見病灶呈現草莓樣不規則表面凸出於皮膚表面,通常約2到5公分,也有少數可大到數十公分。可長在身上任何部位,約60%血管瘤的位置在頭頸部,25%則散佈在軀幹,而有15%位於四肢。一般並不會造成生命上的危險,但因常發生於頭、臉及頸部,容易造成爸媽對寶寶外觀上的擔心與困擾。

血管瘤典型的發展是出生時一個小紅點,像是起紅疹或被蚊子叮到。在最初的6到9個月內是生長期,可增加至原來的2到3倍大。9~12個月左右,病灶穩定,維持同樣大小,然後開始自動退化、吸收。而開始退化的前兆,可看到整個血管瘤的顏色由紅色變成淡紅,腫瘤變軟,中心部位開始呈灰色,往四周漸進纖維化,最後血管瘤變軟、變平。其退化速度通常很緩慢,約有一半於5歲時病灶完全吸收消失,而90%的病童在8~9歲時完全退縮。大約有50%的病人不會留下任何疤痕,另外一半的人則會有程度不一的血管擴張、稍微變皺萎縮的表皮或疤痕等情形殘留。

血管瘤的治療,依其大小、部位、生長速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治療方式。像是液態氮冷凍治療、染料雷射、外科手術切除、局部注射硬化劑等,都是可採用的方法。但一般還是建議父母,先瞭解其自然演變過程,別急著治療,通常癒後相當良好。而真正需要積極治療的情形,主要是一些長在重要部位會影響相關的生理功能,例如:視力(眼皮),聽力(外耳道),進食(口腔),呼吸(鼻腔或呼吸道內),排便(肛門周圍)等,或是很大的血管瘤造成心臟負荷過重而導致心衰竭,甚至血小板過低,進而危及生命的急症。針對這些情形可以短暫給予口服類固醇,使快速生長的血管瘤停止生長,甚至加速它的退縮。但是此口服藥長期的一再重覆使用,會引起一些嚴重副作用,所以必須在有經驗的專科醫師診療下謹慎使用。而若血管瘤長在外陰部或對磨部位,容易造成表面潰爛,引起細菌感染也須特別注意,免得日後留下明顯的疤痕。

葡萄酒色斑(Port-wine stain):是真皮層中一群成熟的微血管異常擴張所造成。新生兒的發生率約有千分之三。臨床上呈現蔔萄酒樣紅色斑塊,通常出生就被發現於臉、頸部或四肢。這種酒色斑會隨年齡增長而顏色變深,且會突起變厚,而增加美觀上的困擾及治療的困難度。有極少數的酒色斑會併發其他神經或結締組織的病變。例如長在臉部的上三分之二,要小心是否合併眼睛及神經方面的異常;長在背部的中線,要小心合併脊隨內的血管異常;而長在四肢的,如果肢體肥大,要小心骨骼肌肉方面的異常。因此有相關症狀的嬰兒應及早請教醫師,接受詳細理學檢查,儘早發現這些可能性,儘早治療。

關於葡萄酒色斑的治療,主要是以脈衝式染料雷射來處理。其以585奈米波長的雷射光,使擴張血管內的紅血球具專一性地吸收雷射光的熱能,而使得血液凝固,進而使血管萎縮消失。目前對於治療的時機,大多數的醫師都贊成越早治療越好的論點。因為此時血管尺寸較小、血管壁較薄,治療的效果當然比較好。一般而言越早治療的小朋友或酒色斑尚未突起的患者,所需的治療次數較少。通常每三到六個月治療一次,約經三到六次就可以除去。反過來說如果是已經年長的患者加上突起的葡萄酒斑,通常就需要6到12次甚至以上的治療。

總結來說,嬰兒身上有胎記,還是應及早請有經驗的專科醫師檢查,以便獲得正確的診斷,瞭解病灶的自然過程和決定是否需要治療。雖然要父母耐心等待草莓狀血管瘤自行退化並非易事,但是只要與醫師密切注意是否有潰爛、流血、細菌感染等併發症,避免任何不需要的治療,預後通常相當不錯。至於脈衝式染料雷射對酒色斑雖有很好的療效,但也須經過長時間多次的治療和花費才能有令人滿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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